2、书面邮寄请寄至: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收 ,邮政编码:335001。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形象标识征集”字样。
3、电子邮件投稿地址:ytsjjgdw@163.com。邮件主题请标明“形象标识征集”。
4、直接送达及联系人: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罗会来、肖志丽。联系电话:0701—6440016、6444320。 六、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,由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、相关人士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鹰潭检察内网公布。 七、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设1个奖项,奖励5人: 优胜奖(LOGO标识1名),奖励人民币5000元; 入围奖(LOGO标识4名),奖励人民币1000元。(以上资金包括作品调整、修改费用。)
八、有关说明
1、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,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。
2、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,旨在阐述设计思路、理念和作品的含义,文字精练(不超过500字),表述完整。
3、参赛者请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。(http://www.yingtan.jcy.gov.cn/公示公告栏)下载形象标识(LOGO)征集活动报名表,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。2人以上合作作品,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。
4、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,其著作权归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,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、使用权和修改权。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。
5、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。
6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,详情可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。(http://www.yingtan.jcy.gov.cn/)
7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13日
http://www.yingtan.jcy.gov.cn/gggs/201501/t20150112_31723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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